【
回上頁
】
◇代書問題
下列解答係由系統隨機抽出,請按瀏覽器重新整理,再看其他解答!
編號
標題
1
拍得不動產有第三人之租約,且尚未屆滿,該如何處理?
2
申請點交時間流程實例
3
標得土地,如土地已被設定地上權,應如何處理?
4
標得土地,如無法確定土地界址,應如何處理?
5
土地界址,不像建物那麼容易尋找,所以在標得土地,如要確定土地界址,即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名義,聲請地政機關鑑界,並套繪測量成果圖,地籍圖存查,以資確定土地之員正界址,(詳土地登記規則)。
6
如承租人稱,租金已一次全部交給原屋主,因此要住到租期屆滿,而且不再付租金給拍定人,應如何處理?
7
標得房屋,如該屋為第三人租用中,且租期尚有十年之久,又每月租金只有鄰近相同房屋之租金一半以下顯然過低,拍定人是否可要求承租人與其另立租約,調高租金,收取押金或改變原租約內容?如果承租人不願意調高租金,是否有調高租金之補救辦法?
8
標得房屋內有一間房間,在查封前由第三人占用,或租用中,且租期尚未到期,當初承租時言明客廳、廚房、浴室可與屋主共用,拍定人爾後應如何與該租用人共處?又是否可拒不讓承租人共用客廳、廚房、浴室等設施?
9
標得房屋,如該屋為債權人借用中,且債權人稱其與原屋主取得協議讓其借用該屋來抵債務及其利息,拍定人應如何處理?
10
標得房屋,如房屋內仍有屋主或第三人居住其中,拍定不依合法程序而擅自闖入屋內或恐嚇其搬遷,將會產生何種後果?應如何處理?
11
標得房屋,應如何聲請點交,需準備那些人員、器材,執行當中如遇屋主抵抗,又如何處理?
12
標得房屋,該屋係拍賣持分,而屋內由共有人居住,且為不點交,應如何處理?
13
標得房屋,該屋係拍賣持分,而屋內由共有人居住,且為不點交,應如何處理?
14
標得房屋,拍賣房屋註明,該屋一部份侵佔在別人土地上,應如何處理?
15
標得房屋,如係祗拍賣房屋,不包括基地,應如何處理?
16
標得土地,如係祗拍賣土地,不包括房屋在內應如何處理?
17
標得土地,而土地上尚有其它農作物或設施應如何處理?
18
標得房屋:如該屋係第三人占用,應如何處理?
19
標得房屋,如該屋屋主已遷移,但屋內仍遺留眾多物品該如何處理?
20
標得房屋,如該屋屋主已遷移,但屋內仍遺有(公媽)或(佛像)等物品,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