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問題

如何下出價保證金(斡旋金)?
什麼時機才能下出價保證金(斡旋金)
  仲介只是居間協助買賣的進行,並無權收受訂金,如果買方有意付出部分價款作為誠意進行交易,則應要求仲介出具「出價保證金」或是「斡旋金」之收據,並應確認在一定時間內,若交易成立,可轉為價款一部份;若不成立,亦可退回,而且在屋主未允諾出售之前,買方亦有權撤回斡旋金不買。
下出價保證金(斡旋金)之前應注意事項︰
一、明瞭屋況︰
  1. 目前很多海砂屋、輻射屋的糾紛,而消費者應該要有警覺。
  2. 了解房子是否老舊、危險,以及水電管線配置修護情況。
  3. 了解四周地勢是否低漥,是否有污染源或聲色場所或影響居家安寧之工廠、廟寺等。
  4. 了解房子本身屋主的背景,或售屋原因。不要買到換了好幾手的房子甚或兇宅。
  5. 了解鄰居的生活水準,與公共設施的維修情況。
  6. 附近是否有公車站、幼稚園、巿場、銀行等公共設施。
  7. 房屋是否即將要改建、拆除。
  8. 是否距離高壓電線、電塔、變電所太接近。
  9. 光線、格局、地點、坪數是否都合意。
二、查閱合約︰
一份公平的契約,除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外,更可免除不必要的紛爭。

三、合理價格︰
房屋價格基本上受個別產品差異化之影響甚大,因此,購買之前應多參觀比價,貨比三家不吃虧。

四、付款方式︰
其細節應涵蓋訂金、簽約金、銀行貸款、交屋款及付款日期等。

五、產權清楚︰
購買之前除瞭解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確是委託人本人之名義外,應特別注意謄本所記載之內容,檢視其有無設定抵押及詳細核算實際坪數,並對使用面積及公共面積作一說明。

六、附贈設備︰
檢視附贈傢俱或冷氣機、冰箱、洗衣機等家電用品,但在價格上可得仔細的衡量一下。

七、要求協助履行合約義務︰
買方在簽約時就應該連帶的要求仲介公司負責協助監督賣方依約如期屢行合約義務,以確保交易之安全性。

在此另提供如何去審閱買賣意願書以確保購屋人權益。以下步驟可供參考︰
  1. 價格方面,不要受到經紀人的影響,以自己的主觀意識去判斷,而且從低價出起,從差的條件談起。
  2. 付款條件,最好是簽約20%、備證20%、完稅10%、尾款50%。
  3. 最好開票付斡旋金、支票劃線、背書、抬頭寫屋主的大名,或仲介公司名稱。
  4. 付斡旋金時,要請經紀人簽收,及收款人身份確認。若現金付款,要收款人身份字號、手印。
  5. 附加但書條件,如要求交屋時、室內修繕、附贈傢俱。
  6. 不要表現出非常喜歡非買不可的態度。以免仲介公司一直要求買方加價;相反的,要讓買方及經紀人覺得你是可買也可不買,或是有家人反對或是在考慮其它屋子,如此可使經紀人更積極向賣方議價。
  7. 斡旋時間不要太長。48小時為限,但不要超過三天,免得被綁死。
  8. 注意合約上權利,若不合理,要據理力爭。
  9. 要求經紀人在意願書上,確認保證事項。如海砂屋或輻射屋、二胎貸款償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