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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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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億
優惠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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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住宅
補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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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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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心成家
住宅補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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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巢優利貸
(輔助公教人員購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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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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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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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0. 502%
第二類:
1.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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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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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年:0 %
第三年起:
第一類:
0. 502%
第二類:
1.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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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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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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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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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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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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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
20 - 40歲
換屋:
20 - 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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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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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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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其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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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最高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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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最高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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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最高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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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擔保品可貸金額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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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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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20年
寬限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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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20年
寬限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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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30年
寬限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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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20年
寬限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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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30年
寬限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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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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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為中華郵政公司二年定儲機動利率+0.2%計算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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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0.533%機動調整;第二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042%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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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灣郵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042%計算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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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年0利率,第三年起第一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0.533%機動調整;第二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042%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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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265%機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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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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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首購,每人一戶,但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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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2.單身者須年滿40歲
3.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第一類者另須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2.身心障礙者;3.65歲以上老人(限申請人);4.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5.單親;6.重大傷病者;7.原住民;8.重大災害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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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2.單身者須年滿40歲無配偶者或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3.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96年度標準:台北市、台北縣轄市145萬,高雄市105萬,台灣省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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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年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之低收入戶家庭(98年度標準:台北市、台北縣轄市 231 萬元,高雄市及省轄市 172 萬,台灣省 152 萬);第三年起家庭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之低收入戶家庭(98年度標準:台北市、台北縣轄市 147 萬元,高雄市及省轄市 105 萬,台灣省 96 萬)
購屋限制:1.新婚(申請日前二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2.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3.申請日前二年購屋且已辦理貸款。
換屋限制:1.育有子女;2.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原僅持有一戶住宅,核定後一年內完成貸款且將原住宅移轉給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
第一類者另須經主管機關認定,家庭成員具下列條件之一者:1.列冊之低收入戶;2.身心障礙者;3.重大傷病;4.單親家庭;5.原住民;6.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災害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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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員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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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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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2. 97.10.14 (含)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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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 2. 二年內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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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直接興建之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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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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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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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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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整合住宅補貼方案」「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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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2000億優惠房貸」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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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貸款額度為售價之八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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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2000億優惠房貸」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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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6年11月1日開辦,為期二年,由彰化銀行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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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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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22~
99.9.21,
或額度用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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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15~
98.8.14
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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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16~
98.3.27,
或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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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1~
9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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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確定的房貸利率與申請規定仍以政府最新公布的訊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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